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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“1+1+10”政策解读之五】南沙重金吸引金融企业落户,最高奖励1800万元

来源:e南沙撰写时间:2018-07-02字体:

  对新引进的金融企业,给予最高1800万元的落户奖励;

南沙区内企业在国内主板、创业板、中小板或境外上市的,给予500万元的奖励;

对认定的金融企业,前三年按其对南沙地方经济贡献最高100%,后两年按最高70%给予奖励;

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,给予150万元的奖励,新三板企业进入创新层额外奖励200万元。

哪些企业可获得金融服务业扶持?

享受本办法的企业须是工商注册地、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、实行独立核算的下列金融企业及其一级分支机构:持牌法人金融机构,重点发展的金融企业,股权投资企业。

如何拿到这些奖励?一图读懂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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